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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昨颁布《汽车贸易政策》二手车将有质保和售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0:47 上海青年报

  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意见征求后,《汽车贸易政策》终于呱呱落地。昨日,商务部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除重申目前已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外,还对二手车、配件市场流通等作出新的规范;并最终希望形成多种经营主体与经营模式并存的二手车流通发展格局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使得汽车配件商品来源、质量和价格公开、透明,假冒伪劣配件商品得到有效遏制。

  本报记者 笪莉萍

  鼓励异地连锁经营

  《汽车贸易政策》表示将进一步开放二手车经营主体,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此前,尽管上海通用等品牌经销商也从事二手车交易,但最终开票仍必须要在交易市场内完成,而未来品牌经销商则可以经营主体的身份直接从事二手车买卖活动。

  记者观察到,与去年颁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贸易新政特意将售后服务写进条款中:要求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在产品质量责任担保期内的,汽车供应商应当按承诺承担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整治配件市场混乱局面

  目前,汽车配件及维修市场混乱已是众人皆知,未来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变。在贸易政策中,汽车配件经销商被要求“明码标价”,明示所销售的汽车配件及其它汽车用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价格等信息,并分别对原厂配件、经汽车生产企业认可的配件、报废汽车回用件及翻新件予以注明。

  新政同时明确支持配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鼓励汽车配件流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分析人士表示,该政策将对目前配件市场质量、价格混乱的局面形成打击,而通过整顿和兼并重组,一大批小、乱、差的配件商将会面临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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