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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成为“汇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3:59 海峡网-厦门晚报

  央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对外币远期、掉期交易

  本报讯 (记者杨炜峰)昨天,央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个通知,放开人民币对外币的远期及掉期交易。这意味着,进出口企业有了更多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要成为不折不扣的“汇民”了。

  据了解,我市的四家国有银行和数家股份制银行已经从几年前起开办了远期结售汇业务。“企业和银行签一个远期合同,就可以把将来要买卖的外汇汇率锁定。”厦门工行一位人士说,假设某企业预计3个月后将向国外进口商支付一笔美元货款,就可以和银行提前签订远期售汇合同;3个月后,即使美元升值,企业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约定的汇率购买美元支付货款,不用多付人民币。

  而人民币对外币的掉期业务,则是一项“新鲜事物”。外汇专家张先生解释说,对于担心外币在未来一段时间贬值的企业,掉期业务应该是个福音。例如,企业收到国外买家支付的货款500万美元,需要先把美元换成人民币作为流动资金,但半年后,这家企业要进口原材料,又得付出500万美元,如果半年后美元贬值,企业就得多掏钱买汇。而如果企业与银行办理一笔半年期的“掉期业务”,先向银行以约定汇率卖出500万美元,半年后又同样用约定汇率买回500万美元,就不存在资金缺口了。

  银行人士表示,按央行规定,已经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6个月以上的银行,就可以申请办理掉期业务。因此,厦门的许多银行可能都将很快开办这项业务。对于外汇进出频繁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判断未来的汇率走势,通过远期或掉期业务,有效地锁定交易成本,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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