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讯伸手管还是彻底放?在石油、天然气的定价问题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本周末会做个“了结”。13日~14日,发改委价格司将在北京召开特别会议,讨论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定价机制改革方案。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在2001年以前,是国家计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定期公布国内市场油价;此后,为了使油价机制更加灵活,并避免油价波动过于频繁,改为国家发改委根据国际市场情况,并结合国内各方面情况,“适时”调整国内油价。而且,2001年10月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完善石油定价机制相关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在国际油价短期上涨时不上涨,而在国际油价下降时不降或少降”。
“估计这次会议后,国家对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定价机制改革很快就会有所动作。”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很大可能是,发改委既不彻底放手,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管得过多,而是“适当调整,有紧有松”。
半年前,曾有消息传出,石油定价机制改革会在春节后有“实质性的动作”,然而却不见下文。据说,当时的改革方向是:以市场定价来取代现在的政府指导定价,政府由价格制定者转变为价格监管者。
“改革石油定价机制应该在能源供需关系不太紧张的时候进行为佳。”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经济中心主任史丹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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