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错拘一天赔了3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9:4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法院东坝法庭以拖欠购车款、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田多钦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天拘留了他。后经核实,发现处罚对象错误。1月13日,东坝法庭解除了对田多钦的拘留。由于田多钦一直在上访,法院最近作出了由民勤县法院给付田多钦赔偿金3万元、东坝法庭庭长向田多钦当面道歉的决定。对此《法制日报》发表评论说,错拘一天,赔偿3万元,是依法应赔偿标准的400多倍,依据何在?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