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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披露两起千万美元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1:54 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首次公开披露了两起违法金额逾千万美元的大案。

  这两起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均发生于2004年。其中,天津华燊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虚假利润购汇汇往境外和以虚假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违法金额达1584万美元。国家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6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辽宁腾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违法金额达1034万美元,国家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12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据介绍,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范围限定在中国外汇管理机关已作出处罚、超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且发生法律效力的外汇违法案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在其官方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开披露:违法金额巨大;同一案件构成多个违法行为;罚没款金额较大;被处以暂停、取消结售汇经营权或外汇业务经营权处罚的;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外汇违法案件。

  此前,国家外汇局在辽宁、河北和深圳三地开展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国家外汇局此次宣布,对其直接办理或督办以及试点地区发生的2004年1月以来的外汇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披露。

  据悉,国家外汇局还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实现外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努力形成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

  作者:顾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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