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央行昨天发表郑重声明,人民币汇率初始调整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初始时刻就作一调整,调整水平为2%,并不是指人民币汇率第一步调整2%,事后还会有进一步的调整。这是央行针对国外的个别媒体对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对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格的调整形成的误解作出的相关声明。
央行在声明中还强调,人民币汇率水平升值2%是根据汇率合理均衡水平测算出来的。
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从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这个幅度基本上趋近于实现商品和服务项目大体平衡。
央行同时表示,渐进性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渐进性是指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渐进性,而不是指人民币汇率水平调整的渐进性。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币汇率水平在数量上的增减。
7月21日,央行根据对汇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测算,人民币对美元即日升值2%,即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自7月22日起,央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在其网站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7月2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8.1111元;7月2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8.1097元;7月26日,央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8.1099元。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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