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得奖高考状元要缴20%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财经快报

  本报讯 (记者 林润通讯员尤棋哲)高考录取正在进行中,高考状元们成了眼下的幸运儿。市地税局提醒说,高分学子们在获得各种奖金时可别忘了缴纳个税。

  最近,一些单位和企业频频重奖高考状元,如我市某知名企业就对今年的文、理科状
元分别给予10000元的奖励。我市一所重点中学的黄老师透露说,高考状元得到的奖金数目不小,奖励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奖励,二是来自企业的奖励,三是来自学校的奖励。

  湖里地税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获奖励的学子应按照偶然所得税目,依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奖金的单位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应依法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如果支付奖金的单位未履行扣缴义务,由税务机关向获奖学生追缴税款,而支付奖金的单位将受到未扣缴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厦门晚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