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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控政府提价行为 涨幅达3.7%停止调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1:31 商务部网站

  当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涨幅达到3.7%时,就停止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调价。26日,南昌市对停止出台新的调价项目条件作了设定。据了解,南昌市将继续对政府提价实行严格控制,以减少由于行政方面的原因导致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在出台政府涨价项目时,要把握好提价方案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接近规定的控制涨幅4%时,要暂缓出台调价项目。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涨幅达到3.7%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项目停止调价。

  (信息来源:江西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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