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州市地处湖北省西部,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37平方公里,总人口258万,其中城市人口48万,是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城市。
城区生活污水量已达5万吨/日,工业废水量已达5.4万吨/日,这些生活污水及工业废
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汇入城区河内,对城区的环境及城市下游区域的环境造成了污染,导致环境质量日趋恶化,河道淤塞严重。因此对城区内河污染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随州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很不相适应。尤其是至今没有一家污水处理厂,制约了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从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显得十分迫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随州市城区现有排污内河27000米,排污干管55935米,排水检查井、水篦子4000多座,排污泵站5座,闸门2座,这些设施形成了中心城区的排水排污管网体系,随着城区污水管道系统的不断完善,污水的截流和处理具备了实施的可能性。
其内容:
1、厂外管道工程。铺设D400—D1000污水管道26.7km和城区内河整治工程。
2、建污水处理厂。建成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一次完成,占地152.90亩,一期设备安装完成5万吨/日处理能力。
3、建四座中途提升泵站。建成528e/s、355e/s、326e/s、588e/s四座泵站,各泵站占地2000平方米(计12亩)。
项目投资总额10795.75万元,其中,厂外管道工程投资5243.89万元;污水处理厂投资:4833.20万元;四座中途提升泵站投资718.66万元。
三、效益分析
随州市可用污水处理费、城市建设配套等规费收入,按双方约定的偿还期限及额度分年度偿还,目前已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4元/吨,年可征收污水处理费800万元,今后政府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额,直至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征收水准;同时还可将内河两岸约200亩的土地出让给投资商开发。
四、合作方式
可采取BOT方式建设经营,也可由投资商独资建设经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超义
地 址:随州市舜井大道一号
电 话:0722-3233432/13986433628 (信息来源:湖北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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