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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丢失不再按重量计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1:27 京华时报

  作者: 李英辉 实习生艾兮兮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实习生艾兮兮)中国民航总局昨天通过官方网站披露,《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在2005年7月31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这一公约内容涉及赔偿金额、电子客票的保护、旅客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其中,旅客
伤亡时,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责任,只要损失不是索赔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增加到约13.5万美元;当旅客伤亡是由承运人责任造成时,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过这一数额的赔偿。另外,对于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每名旅客赔偿限额约为5000美元。行李赔偿时,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约1350美元为限。此外,新公约在举证责任上更加倾向于保护旅客,航空公司将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

  此公约于2005年5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批准。6月1日中国常驻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代表向国际民航组织交存了此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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