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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通知》出台在即 大型国企管理层可持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11:06 金羊网-新快报

  禁令松动,国资委《通知》出台在即,大型国企管理层可持股

  集团公司管理层被允许持有子公司股权

  新快报讯(记者 辛木)国资委即将出台规定,允许国有及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有本企业股份,这被视为首次公开明确提出对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据《财经》报
道,《通知》将于近日出台。

  大型企业怎么办?

  近日中海油一位高管在接受记者访谈时提出:“不管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需要经营者,有经营者就需要激励机制。国资委已经规定中小型国有企业管理层可以持股甚至可以控股,国有大型企业怎么办?”问题的解决似乎已列入议事日程。前不久,在武汉召开的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传来消息:国资委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为敏感的内容之一,便是允许国有及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增量持股”。

  “严禁”言犹在耳监管层开口子

  这个变化超出了许多大型国企高管的想象,在他们的记忆中,“严禁”言犹在耳。就在三个月前的2005年4月11日,国资委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再次强调,“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这意味着监管层对于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开了口子”,分析人士指出。国资委有关人士亦向记者表示:“这很大程度上是对经营者的激励,同时有效地解决管理层持股问题。”记者获悉,《通知》中对于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开的另一个口子是———集团公司管理层可以增量持有其子企业股权,尽管对此也有严格限制。多位专家一致向记者表示,增资方式包括“管理层增量持股”确实存在定价公允的判断问题,而进场交易或公开信息则是国资委的一个制度安排。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高磊认为,假如国资委要求国有股转让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对企业价值判断的评估报告,而不是现在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会有助于市场的透明和公正。(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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