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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一个政府不喜欢的产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张帆

  尽管中国号称“自行车王国”,尽管电力已经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能源,可是当电力与自行车嫁接,其产品——电动自行车却在这里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打压。

  数字显示,中国已经是拥有世界上最大电动自行车消费群体的国家。来自中国自行车
协会的估算,去年全国范围内售出了约750万辆电动自行车——与2003年相比,销量几乎翻番,今年更可能突破1000万辆,大约占到了世界电动自行车总数的四分之三。

  制造这个庞大市场的资本基本上来自民间,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去年电动自行车的产量达到了214万辆,其次是江苏162万辆,天津154万辆……

  然而,这个市场奇迹却是在与一些地方政府的不断冲突之中创造的,因此也就蕴含了种种不确定的、有可能导致整个行业覆灭的因素。因此,表达自己的声音,与政府对话乃至“谈判”,也就成为这个行业在技术发展与市场开拓方面最为紧要的事情。

  7月19、20两日,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在京举行,为产业立言,争取电动车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与市场环境成为会议的主题,在此基础上发表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北京宣言》则以“建设节约和谐社会,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电动车产业”为共识。

  越来越严厉的打压

  电动自行车行业在中国的发展也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产业成熟并形成规模的大致时间是在2002-2003年,也就是在这时,来自地方政府的“禁令”开始集中出现。

  2002年8月1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2003年5月中旬,广西南宁对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店进行清查,实施了扣车、罚款等强制性处罚措施。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各县(市)区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现有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必须在7月1日前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并自行清理电动自行车,不得继续销售。违反规定的,由工商部门分别按照超范围和无照经营依法处罚。并在第二天,由一位副市长带队,进行了工商、贸发、国税、公安等部门300多人的联合行动,对全市159家电动自行车商店强行进行清查或关闭,清查人员砸毁100多家电动车商店招牌,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店中存放或陈列。

  2003年8月1日,浙江温州市发布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市区上路行驶。

  2003年8月28日,海南海口市发布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海口主要市区内行驶。随后,山西太原也发布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

  直到此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禁行、禁卖令都还集中于行政层面,而到2005年5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特区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如有电动自行车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0元,如果逾期一个月不交,没收电动自行车并将予以销毁。珠海成为第一个通过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城市,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电动自行车行业感到的不是伴随大发展越来越宽松的环境,而是越来越严厉的禁止。

  封杀的理由能否成立

  其实,各地方政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理由大同小异,以珠海市政府提出的理由为例,一是事故多发,“电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今年1-5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166宗,死亡2人,受伤31人”;二是与人与车争道,2001年后,珠海市陆续对4条主干道进行了改造,扩宽机动车道,取消了非机动车道,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一,电动自行车在这些道路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污染环境,“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电池,这部分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超过了汽车尾气的污染。”

  然而,这些说法却遭到了电动车行业人士的驳斥。

  广东省自行车协会的一份报告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空车重量、制动性能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因此,产品本身并不存在不安全问题。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等地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实践也表明,只要加强管理,电动自行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据调查,上海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全国最大,但交通事故率仅为0.17%,恶性交通事故更是微乎其微,而同期机动车的事故率则为1.6%。

  关于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污染问题,中国自行车协会认为与实际情况不符,事实上,电动自行车所用的大都为铅酸电池,其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一年以上,这种电池同时大量应用于汽车、通讯、火车及发电厂,电动车所用铅酸电池仅占全国铅酸电池总消费量的2.8%左右。而且我国对铅酸电池已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回收利用技术,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均有回收工厂。电动自行车行业内也制订了废旧电池回收公约,企业与经销商签订了回收协议。在珠海,电动自行车经销店回收一块废旧电池的价格为45元,基本上无人遗弃。此外,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低噪音、无废气污染、耗能少,已被国家发改委在《中长期节能规划》中列为鼓励发展的节能产品之一。

  关于占用道路资源问题,广东省自行车协会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长、宽、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占用道路的面积与自行车相近。而且道路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人人都有权使用,不存在谁占用谁的问题,只要是不违反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就有使用道路的权利。

  消费者在与政府打“游击”

  珠海市民蒋清平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珠海市拥有小汽车39954辆,而电动自行车有4万多辆。现在珠海市已经买了电动自行车的人,只能把电池拆掉,当单车骑,让本来很轻松的东西变得很沉重。他甚至看到一个人背一个大包,把电池放在包里,通过一根线从身后插到电动自行车上,看到有警察的时候就把线拔掉,当自行车用。

  还有一位老伯,一个月只有五百元退休金,平时骑电动车去打零工还能挣几个钱,而现在要坐公交车,打零工的钱交了车费就所剩无几,他都不知道怎么办?还有送快递的,现在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了,只能用小面包车,费用增加了很多。

  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也是如此,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用不了一度,可以跑48公里,当地的电是七毛钱一度,骑车到单位,半个小时就可以了。而坐公交车的话,倒来倒去要两个小时,车费要几块钱。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政府的封杀,消费者与经销商几乎是与政府在打游击——偷着买卖。一位电动车生产厂商说,在福州电动自行车像黄赌毒一样,明着不让卖,交易双方就在柜台后面交易。

  而政府的行为也导致了消费者的极大不解。这次珠海在执法过程当中,就发生了执法人员与消费者相互撕扯,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当地有一张照片反映的是一个“老外”骑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住,他非常不解,说这种环保的电动自行车在北京、上海,甚至在美国、加拿大都可以行驶,为什么珠海不能骑呢?

  广州市赛德玛电动车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廖军说,去年珠海对电动车能否上路在政府网站和报纸上做过一次民意调查,被调查的市民97.5%都是赞成上路的,但现在还是立法封杀了。目前,在深圳,电动自行车至少有30万辆,并且还在以每个月1.5万辆的速度递增;广州市尽管这几年一直政策不明朗,交警也经常查车,但还是有12万辆左右,珠海有4万辆左右,整个珠三角加起来应该有100万辆左右。

  他说,这100万辆电动自行车如果不能上路的话,这大约25亿元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就成了一堆废铁,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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