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引来“杀身”祸
“刚刚交完各类罚款,按处罚决定正在整改,突然告知要‘依法’关闭,我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的合法矿主王宏、谢华阳对记者说。
王、谢分别是广元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元市朝天区石板沟宏发金矿的法人代
表。宏发采矿许可证的到期时间是2007年7月,金源采矿许可证的到期时间是2009年11月,这两家企业都办理了环保、工商、税务等合法证照。
谢华阳告诉记者,他们两矿均有采矿许可证,先后于2002、2003年来到朝天区马房窝金矿区采矿。而马房窝的非法采矿已有10余年的历史,有非法矿近40家。由于非法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广元市朝天区环保部门去年底作出处罚决定:“因采砂造成环境污染,依法取缔非法矿井,对两户有采矿许可证但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实施停产,处以5至10万元罚款,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我们两家都是合法企业,已交完罚款,正在整改,现在却被要求关闭。”谢一脸茫然。
朝天区常务副区长毛延富告诉记者,关闭这两企业的原因是污染严重和违规经营。由于企业采用混汞碾生产,遭成有毒的汞流入河水,污染水质。违规经营就是非法采矿点与合法矿采用“挂靠”和“联营”方法进行采矿。
违规实为政府安排
“让非法企业挂靠我们和联营,都是政府主管领导安排的。”谢华阳说。
据他介绍,2002年8月20日,朝天区某副区长带队整顿矿山,提出让非法矿挂靠在两家合法矿名下,由合法矿负责向每户非法矿收取1.2—1.5万元的挂靠费,其中7200元上交作为管理费。同时,合法矿要承担对非法矿的管理责任。
可企业没有收费的权力,他们向国土局反映,建议有关部门直接收取。国土局张久忠局长表态说,政府怎么能直接向非法矿点收管理费呢?那不等于承认合法了吗?指出此钱必须由企业代收。
2003年5月,时任朝天区副区长的向德超等领导及工作人员约20人前往矿山,又提出不允许挂靠,只能联营,即非法采矿点和合法企业签订协议,联合开采。并称不签就关闭、接受处罚。随后,何副局长把已写好的《联营开采矿产资源协议》分别发给两家矿主。“该协议违背了我们的意愿,因为我们的合法资源让非法矿来采,没有任何补偿,联营费1.1万元,区上就要8000元,可是又不得不进行联营。”谢说。
广元市朝天区国土局副局长何大文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上述事实予以肯定,并称“挂靠”和“联营”都是违规行为。为何这样做?他的解释是:当时非法采矿85%以上都是朝天区当地的老百姓,如果一律取缔,他们的采矿设备报废,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采取了比较灵活的管理办法。”
“依法”关闭依啥法
2005年5月25日,朝天区政府发布公告,称“因污染问题严重”,“依法关闭”两金矿。
这两家合法的企业是不是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
宏发金矿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严重污染应该用检测的数据说话。”
朝天区环保局局长李培鸿告诉记者,经调查,马房窝原有非法业主37户,矿点91个,碾子141个,全部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混汞提金工艺,生产期间对石板沟及东溪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其中,两合法金矿有碾子5台。
经过停产治理,2005年1月11日,广元市监测站对东溪河、羊木河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地表水符合标准,未检出汞元素,水质达到Ⅱ、Ⅲ类标准。元月16日,再次监测,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两家矿主认为,金源和宏发两家矿是合法采矿,也不是严重污染的元凶,当地政府“依法”关闭两矿依据不足。其原因有三:首先,关闭主要原因是污染严重,我们两企业分别成立于2002年、2003年,此前10多年已存在非法开采,我们共有5台碾子,仅占全部碾子的3.5%,这说明即使有污染,我们也不是主要制造者;其次,国家规定不准混汞取金,但地方政府部门并没要求执行,相反是政府招商把我们引来的,鼓励这样开采,并帮忙设计“挂靠”和“联营”,我们也是受害者;第三,监测报告表明,水质已符合标准,处罚目的不是“一棍子打死”,我们已经上交了各类罚款,正积极配合整改。
“从一开始,我们就配合政府整改,交了各行政部门几十万元罚款,也递交了整改报告,但一直不明白有关部门为何还是执意要‘依法’关闭?合法企业怎么能让生就生、让死就死呢?这样做朝天区的投资环境究竟体现在哪里呢?”谢华阳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依法向朝天区的上级行政机关广元市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市场报》 (2005年07月27日 第三版)
作者:本报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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