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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鸿遭遇虚假担保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ST万鸿(600681)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将公司和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广德科技偿还998万元贷款及利息,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万鸿表示,公司未与广德科技、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有过任何业务往来或联系,没有与该行签订保证合同。交通银行提供的借款保证合同所使用的公司行政章印鉴明显
与公司行政章印鉴不符;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董事会决议》没有加盖公司董事会印鉴、已辞职董事竟然也在伪造的董事签名之列。交通银行提供的借款保证合同和董事会决议二份证据显然系伪造。公司已就此申请司法鉴定。

  作者:记者 何军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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