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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拟用三年时间构建监管法规体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26日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今天表示,国资委将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制定的办法,研究提出3到5年国有资产立法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同时及时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着重解决工作急需又能明确的突出问题。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构建起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

  黄淑和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地方国资委主任研讨班上说,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以来一共出
台了11部规章和30多件规范文件,同时各省国资委也制定发布了452件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框架正在形成。但是,从总体上看,当前企业国有资产立法任务仍然很重。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正在抓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包括积极参与制定国有资产法;积极参与修订公司法和破产法;在预算法、证券法、物权法、科技进步法、反垄断法、融资租赁法等法律的修订起草过程中,密切关注与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紧密相关的有关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抓紧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等。(张晓松)(27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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