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金冰)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律师庞标状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终于有了结果。昨天下午,大兴法院一审驳回了律师庞标的诉讼请求。而庞标则表示已经达到诉讼目的,不会上诉。
今年4月14日,庞标驾车从大羊坊入口上京津塘高速公路到天津,行驶不久便遭遇大堵车,约70公里的路程却开了1小时40分钟。为此,庞标认为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
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涉嫌违约,因此将其经营者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当日所交车辆通行费的一半——12.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堵车的原因是一起不可预知的事故,而且华北高速请交通台做出了相应的路况播报,因此,华北高速没有主观过错。主审法官还认为,京津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政府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的,不经法律程序不能更改,因此庞标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庞标则表示,官司的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高速公路公司应该制定一个在特定情况下减、免除收费的措施。他还表示,尽管败诉了,但他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因为,本案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重视。近日,国家发改委便签发了一个相关通知。通知指出,现有收费公路如果长期修路、堵车、占道,或者不能保证设计的通行速度,应该指定一个减免收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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