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拟改自1200元起征 (黑龙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7:23 商务部网站

  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近日透露,税务部门正在全面调查研究和测算内地居民收入基本消费支出情况,将推出的个人所得税新的扣除标准,考虑从现行800元人民币调高为1200元左右。据《北京日报》25日报道,目前中国还在积极探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问题,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约在25%。至于开征物业税的问题,因为所牵涉的问题太多,尚待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因此还没有定案。目前,内地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税制,将被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取代。在现行税制下,个人在同一时间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
可分别扣除费用。例如一个人有薪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收入所得,但每项所得恰好都卡在扣除额800元上,那么他虽然月收入达到2400元,却不用缴纳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而与这个人月收入相同、但是月收入全部来自薪资所得的人,却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35元。因此,现制明显不公。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爱民区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