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哈尔滨开发区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5:11 商务部网站

  鼓励类 二

  6、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7、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8、公路货物运输公司: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9、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限定条件见限制类第(五)

  10、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