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
为确保“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秩序,今年以来,银川市商务局畜禽定点屠宰联合执法队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对私屠滥宰大案要案进行及时查处。
一、查处捣毁私宰家禽案
根据举报,2005年元月1日凌晨,执法人员在银川市金凤区良田乡郭家庄村七队找到私宰家禽窝点,当场收缴私宰白条鸡近千只,没收打毛机1台及其它屠宰加工工具,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2月2日,接到举报,有人在永宁县杨和镇杨和村私宰家禽。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当事人刘某已在家私宰鸡100余只,还有部分待宰的活鸡。在现场,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围攻,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在当地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将白条鸡和待宰活鸡共288只全部收缴,并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二、查处捣毁私宰牛窝点
2005年元月17日下午,根据举报,有人在金凤区双渠口乡专渠4队家中私自屠宰肉牛。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扣了私宰牛和待宰牛各6头,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三、查处永宁县纳家户纳某、马某私刻动物检疫假章案
2005年3月19日,执法队在西夏区火车站兴盈市场检查时,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羊肉全部来自纳家户并且盖有纳家户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印章,但纳家户屠宰厂因疫情已于3月16日下午关闭。执法人员怀疑检疫印章有问题,将市场上未销售完的150公斤羊肉全部没收。后经调查落实,此检疫印章是纳家户村纳某、马某两人私自刻制。经与永宁县有关部门联系,此案交由永宁县公安局进行处理。
四、查处顶风作案,私宰贩运羊肉案
2005年3月18日,永宁县纳家户牛羊肉经营户纳某私自贩运疫区羊47只,被永宁县联合执法队查扣没收。经查实,这47只羊分别是纳家户村6队丁某私宰的17只,获非法所得3780元;纳家户村5队纳某私宰的21只,获非法所得4990元;马某私宰的9只羔羊,获非法所得750元,3人共获非法所得9520元。为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永宁县联合执法队将此案移送银川市畜禽定点屠宰执法队,执法队积极行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对3人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7500元、8000元和1500元的处罚。
上半年查处的这些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摄了不法分子,净化了肉类市场,为群众吃“放心肉”筑牢了防线。
(信息来源:宁夏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