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南昌市建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出台。从9月1日起,全市所有包括施工、家装等建筑企业都要持有《诚信管理手册》,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以及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要收回《诚信管理手册》,没有该手册的企业不能进行招投标承接新的工程。据介绍,《诚信管理手册》是南昌市和驻昌、进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
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只有持《诚信管理手册》才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规定,申报《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企业除了要具备一定资质和条件外,还必须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同时,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昌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一律不可以申请诚信手册。此外,该市还将对《诚信管理手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发现建筑企业有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等任何行为之一的,市建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信息来源:江西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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