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迎新长春报道近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长春市决定加大力度治理乱收费,着重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此次治理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认真检查落实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严禁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二是清理整顿涉农收费。涉农收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以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收入的有关收费。
三是重点治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坚决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
四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生负担。
五是大力整治医疗服务价格,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六是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凡批准收费期限已满的收费站点,要一律停止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意见。
长春市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除公开曝光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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