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委、办、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05]第56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联合召开了南宁市整顿医疗、药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首次执法联席工作会议。三家执法部门按照《通知》的职责分工和要求,从各自的监管职能出发,结合实际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共同确定以下事项:
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由南宁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查办一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案件,确保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三家执法单位按各自职能要求,加强我市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广告发布的监测,定期会审,每季度联合《公告》,并对监测的时段、对象、内容及公告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
三、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广播、电视、报刊媒介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影响大,要遏止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的源头,就必须加强对我市主要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三家执法单位将根据各自职责,对我市主要媒体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规范,对在监测和检查中,发现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将联合通报其主管部门,并予以《公告》和严厉查处,以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摄作用。
(信息来源:广西南宁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广西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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