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0日起,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正式开始对原产对方的约7000种商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
东盟秘书长王景荣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启动将极大推动东亚地区的经贸发展,是东盟-中国经贸关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王景荣说,东盟和中国联合进行的可行性研究表明,自贸区的建立,将创造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的经济区域,其国内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估计为1.23万亿美元。
他说,自贸区的运营可以使东盟和中国相互之间取消贸易壁垒,降低成本,增加区内贸易额,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它还可以在东盟成员国和中国之间建立一种共同体意识,为东亚经济稳定提供另一个重要的机制,并使东盟和中国在共同关心的国际贸易事务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他认为,东盟和中国将在自贸区框架之下继续保持双边贸易的迅猛增长势头,双边贸易额有望在2005年年底之前达到1000亿美元,这也是中国国家总理温家宝2003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东盟-中国高峰会议上定下的目标。与此同时,双边贸易额的增长还会带动东盟和中国在其他领域关系的发展。
王景荣说,所有东盟国家都将从自贸区中受益,但受益程度取决于每个国家的自身能力和应变准备。东盟已为其成员国培育了一个可以创造大量商机的环境,接下来就要看每个国家确立的相关战略是否得当。东盟不仅要监督自贸区机制的实施,还要敦促各个成员国政府向本国的工商业机构普及有关自贸区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能。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于7月1日正式实施,双方用20天的时间对彼此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性核查,并调整相关的海关数据系统。从7月20日起,正式开始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表,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与东盟10国建立的自由贸易安排。2004年11月29日,双方在老挝万象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协议共23个条款,3个附件。根据协议,货物贸易产品除早期收获产品外,余下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其中正常产品近7000种。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的区别为:正常产品的关税要削减直至取消,敏感产品的关税受到上限的约束,但不必取消关税。
协议对正常产品降税提出了以下额外要求: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指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老挝和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部分国家关税结构现状
一、泰国税率高于20%的产品:主要为咖啡,茶、香料,面粉,油脂,糖,蔬菜制品,烟草,塑料、橡胶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鞋、帽等轻工产品和玻璃制品,钢铁及其制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等;税率为15%的产品:主要为钢铁及其制品;税率10%~15%的产品:主要为木材及纸制品,纺织品,钢铁,机电产品;税率5%~10%的产品:主要为饲料、机电产品。
二、马来西亚税率20%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鱼制品,可可制品,蔬菜制品,酒,塑料及橡胶制品,鞋、靴等轻工产品,玻璃制品,钢铁,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税率为15%的产品:主要为食糖、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品、钢铁、机电产品等;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油脂、纸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税率为5%~10%的产品:主要为特种纺织品;税率为5%及以下的产品:主要为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拖拉机、小排量汽车、机动车零附件、自行车及摩托车零附件等。
三、印度尼西亚税率20%以上的产品:主要为食糖、酒、塑料及橡胶制品、钢铁及制品、机动车辆等;税率15%的产品:主要为活鱼、化工制品、天然橡胶、皮革、纸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等;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油脂、化工产品、木材、轻工产品、钢铁制品、自行车等;零税率产品:主要为农产品、高端钢铁制品、机电产品等。
四、菲律宾税率高于20%的产品:主要为活动物、猪肉、家禽肉、蔬菜、大米、糖、咖啡、机动车辆、摩托车等;税率15%的产品:主要为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鱼、油脂、天然橡胶、纸制品、轻工产品、玻璃制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信息来源:纺织服装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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