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传媒观察 > 正文
 

云南:都市报纸广告违法比例高 广告新闻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4:36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7月22日电 (记者 陈明昆 浦琼尤) 云南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近日结束的一次执法检查发现,时下的都市类报纸广告呈现出诸多怪现象,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违法广告比例畸高和广告新闻化。

  在这次联合执法检查中,云南省工商管理部门对3种都市类报纸刊登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广告共33220条进行了检查,其中违法或涉嫌违法的广告为20686条,违法率高
达62%,结果令人咋舌。

  检查同时发现,都市类报纸广告新闻化问题普遍存在,一些“专刊”故意模糊新闻和广告的界限,产生误导。常用的手法一是整版广告标题采用“新闻体”,如“治肝之路—记某某康复医院”;二是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大多以专家访谈形式出版“健康专版”等,夸大其辞,不少“科学概念”纯属编造,不合科学常识,有的内容格调低下,甚至含有过多的性暗示。此外,征婚交友广告疑点多,编造痕迹明显,前来征婚的孤男寡女要么学历高得吓人,要么腰缠万贯,要么美貌迷人,俨然囊括了所有的“社会精英”。

  随着报纸“专刊”的出现,新兴专版记者也“应运而生”。这些署名为“本报记者”或不署名的文章,多为软广告,整个版面中,上半版是写企业、商家的文章,下半版就是这家企业、商家的广告。

  针对都市类报纸广告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已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决定对违纪违规的报社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并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