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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1.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学习、外派劳务等兑换外汇标准:凡签证上标注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

  2.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等兑换外汇标准:每人每次
等值3000美元。

  3.自费出境留学,每学年可一次性兑换2万美元(含2万美元)等值外汇。

  4.其他需要兑换外汇为等值3000美元。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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