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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评价严格执行“十严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05:52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专电】(记者刘菊花)记者24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十严禁”规定。

  这“十严禁”的规定包括:严禁质检系统有关单位、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成单
位以及有关中介组织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名义,搞各种形式的宣传、赞助、排序、推荐等活动,禁止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接受申报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到申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期间,到申报企业考察、咨询、讲课;严禁泄露参评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等。

  作者:记者刘菊花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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