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牟明善)记者今天从全市燃气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确保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安全,杜绝瓶装液化气短斤少两等质量和服务问题,市政公用事业局燃气管理处决定对我市液化气供应推行“大站管小站”的管理模式,所有小型液化气供应站点必须接受具备燃气经营资格的50个液化气大型供应站点的规范管理。
目前,济南市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共30万户,占整个燃气市场的50%。但是,
不少液化气供应站点未经燃气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开张经营,从业人员几乎不具备燃气安全经营常识,更没有经过正规的燃气安全培训,供应来源不固定,液化气质量无法保证,还经常短斤少两。推行“大站管小站”的模式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市燃气管理部门要求,小型液化气站点的供应许可证必须由供气的大站负责申请,大站对小站负有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负有供应价格和安全服务指导责任,小站发生违章供气,大站要负责任,小站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大站要负连带责任。同时,小型瓶装供气站点将统一规范对外经营标识,具备条件的甚至可以创办带有冠名的公司,逐步引导液化气经营者走联合经营的路子。为确保供气安全,市燃气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小型瓶装供气站点的液化气储存量不准超过1立方米,如确有必要超过1立方米,必须按消防规范划出防火安全间距。据悉,我市已经建有50个大型液化气供应站,数量和布局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城区和各区县供气需要,今后不再建设新的液化气供应厂站。此外,我市液化气管理将继续执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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