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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协议凭啥剥夺绿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 08: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7月23日讯(记者李岩侠实习生李娜娜)最近,天桥区水园小区北区的居民心里很是别扭:2000年他们购房的时候,这里绿地、凉亭、篮球场、停车棚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又舒心又方便。可是令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的是,用了4年多的这些设施竟突然消失了,相关的开发公司等单位至今没给个明确说法。

  据了解,水园小区位于北园大街商贸区内,分东、南、中、北4个小区,2000年建成。
系由济南市某开发服务公司承建、与当地居委会联合开发的拆迁安置项目,共14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一部分用于进行旧村改造建设,另一部分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当时开发商承诺:物业管理完善,配套齐全;另有运动场、花园相伴左右。

  黄先生等人向记者出示了当年买房时由开发商印制散发的小区彩色平面效果图和自家的购房合同,并拿出了绿地球场被破坏前居民在小区内球场、绿地打球、散步的照片。他们说搬进来后小区内的确有数千平方米绿地和球场、车棚等设施,而且,居民们已实实在在享用了4年。但谁也没想到,4月29日,这些绿地、球场等却突然被村里派的人给拆毁,理由是开发公司欠村里的钱,又将这三块空地“还”给了村里,村里要在此再建三栋楼。

  据称,村里“收回”绿地的“根据”是2004年9月23日该拆迁服务公司(乙方)与当地村委会(甲方)签订的一份“补充协议”。在协议中,“协议”双方认定:水园小区北区后(北区绿地、北区停车场)两地块产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将来如继续开发,双方应另行协商。

  居民王先生认为“补充协议”是2004年9月23日签订的,但那时水园北区所有商品房都已安置或出售完毕,作为小区的主人和使用者,他们对此协议毫不知情。“这些绿地、球场是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也是居民们购房之前开发商承诺的基本条件,它的使用权是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开发商根本无权将其转让,谁也不能说毁就毁!”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水园北区居民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了此事。现此事已引起济南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答复:居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无论开发商和土地出让方之间在联合开发过程中有什么矛盾纠葛,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而不应毁掉小区内现有的绿地和球场等设施,他们将督促相关单位及早恢复被毁绿地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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