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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在1.5%幅度内浮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08: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1.5%的幅度内浮动。这是人民银行21日发布并执行的《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

  通知明确,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

  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现钞买卖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上下1%。

  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中间价,由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为基础,参照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和调整。除相关规定的情况外,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4%。特殊情况需扩大买卖价差幅度的,外汇指定银行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批准。

  外汇指定银行可授权分支行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挂牌汇价。对于单笔大额交易,外汇指定银行可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与客户议定,对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支付凭证购汇,可在规定的幅度内给客户更优惠的汇率。

  通知还指出,外汇指定银行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边贸地区加挂人民币兑毗邻国家货币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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