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商务部裁定:对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07:0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22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称,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存在倾销,对其征收为期5年,3%至159%的反倾销税。

  据了解,商务部于2004年4月16日对上述来源的三氯乙烯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1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初裁公告,决定对来源于上述两国的三氯乙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经进一步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上述来源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并对我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
害。

  根据终裁公告,自2005年7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两国的三氯乙烯时(该产品在我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为29032200)应缴纳3%至159%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5年。

  作者::王小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