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第四工程处始建于196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是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核心企业,是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一级,公路、桥梁建筑二级企业,兼营公路、桥、人防、城市供排水、治污、工民建等项工程施工。现有在职职工620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258人,其中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89人,助级职称131人,机关内设7个工作部,处下属8个生产公司,2个服务性公司。办公地点设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企业年施工生产能力亿元以上,2000年自行完成施工产值1.10亿元。并于1999年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已竣工的国内国外工程优良品率95%以上,工程合格率100%,其中承建的孟加拉国3座特大型桥梁工程,被孟加拉国和国家外经贸部评为援外优质工程,得到国家、孟加拉国政府的赞誉;承建的天长山水库、牡丹江大桥、东宁北河沿大桥、哈同、哈绥、依饶、牡宁公路等诸多优质工程得到国家、省政府表彰奖励;承建的八楞山水库、龙头桥水库,曾得到日本专家及水利部、松辽委权威人士的好评;承建的牡丹江市站前人防工程被沈阳军区评为样板工程;承建的牡丹江、黑河等项堤防优质工程受到所在市政府的高度赞誉。
水利四处具有承建大型水利水电、公路、人防等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有各种施工设备680台套,其中有现代化大型设备120套,仅98、99年新购进的设备有“日立”和“现代”挖掘机15台,“小松”装载机6台,“五十铃”和“大宇”自卸车15台,“小松”、“卡特”推土机8台以及50吨吊车、砼输送泵、振动碾、压路机等48台套大型设备。并具有大型桥梁架桥机、高等极公路摊捕机和振、碾、压等配套公路、桥梁施工设备。有管理严格、调动灵活的设备管理机制。
企业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良好社会信誉。1991年以来连续6次被国家水利部、建设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施工企业、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4次被省政府授予先进施工企业、全省职工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党委连续11年被牡丹江市委授予先进党委。电话:(0453)6407904 6407431 6407645
(信息来源:黑龙江牡丹江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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