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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纺织品将执行国家强制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10:28 海峡都市报

  N新京报

  本报讯中国出口纺织品有望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记者昨日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获悉,目前,有关该标准的征求意见已进入最后阶段,并有望于近日公布结果。

  今年1月1日,纺织品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颁布实施,该标准对各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物理特性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合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入市销售。《规范》规定,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的服装和装饰用纺织品,出口纺织品则不适用于该标准(依据合同执行)。

  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称,近期,我国纺织品出口数量有所增长,与欧、美发生了一些贸易摩擦,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利益。为保持出口的有序增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在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出口数量,其中一项措施是将出口纺织品纳入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称,将出口纺织品也纳入《规范》体系后,出口纺织品的质量将有明显提升,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将被禁止出口,有利于规范出口纺织秩序,促使中国出口纺织品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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