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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险=富人的定心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5:0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这是富人们都不愿遇到的事情。

  回忆起一年前父亲遭绑架的经历,浙江民营企业家刘建勇仍心有余悸。正所谓“树大招风”,全国类似刘建勇父亲被绑架的事件不胜枚举。

  随着中国富人数量的与日俱增,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居安思危的重要性。既然有需要,
就会有供给。太平洋保险、美国美亚保险、民生人寿3家保险公司趁机抓住商机,纷纷推出各种“绑架险”。

  年付上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保费,就能获得最高上百万元的赔偿,这个在国内尚属新鲜险种的“绑架险”,是否真的能给“有钱人”服一剂定心丸?现在下论断恐怕为时过早,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绑架险”已经在业界引起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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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绑架为噱头?

  据了解,目前国内推出的“绑架险”销售已有一段时间,但“卖得不怎么样”。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内面世的“绑架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绑架险,而是以绑架为噱头的险种

  有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绑架案立案共有3863起,破案率75%,遭绑架对象主要有两种:一是比较富裕的企业家和名人,二是家境富裕的中小学生。

  据了解,上述3家公司的“绑架险”销售已有一段时间,但“卖得不怎么样”。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内面世的“绑架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绑架险,而是以绑架为噱头的险种。

  太平洋财险市场部的人士介绍说,“绑架险”实质名为“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为基本保障、中级保障、全面保障三个层面,投保人可任选其一。基本保障有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三项保险责任;中级保障还包括烧伤、收入损失补贴和被保险人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全面保障则进一步扩展为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

  民生人寿的“绑架险”,只是对因“绑架事件”而引起的医疗方面的费用等提供救助:投保人如果不幸在国内被绑架,保险公司除将提供24小时的救援电话服务外,还将安排其授权的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治疗,但赔偿的费用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资料费等。此外,保险公司还会负责安排适当的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或者其子女或配偶护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相关费用。

  其实,在此之前,各家保险公司都将绑架、恐怖活动等列入除外责任。但仔细研究这两个“绑架险”,一个是保障绑架身故,一个是保障绑架引起的医疗救助费用,都不是对绑架本身提供保险。“说它是‘绑架险’,显然过于片面”。

  记者随即采访了一些企业家,他们表示,从来没有想过被绑架的事情,更不会去考虑什么“绑架险”。另外也有企业家认为,“绑架”两个字明显不吉利,所以不会考虑去接触这个险种。

  “绑架险”推出后,有人随即发表评论说,“绑架险”不保险,保险公司这样做其实是既赚了富人的钱,又吓破了富人的胆;反而助长了绑架者的嚣张气焰,又增加了社会的不保险。

  对此说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各抒己见。一种意见认为,“绑架险”还有相当局限性,但毕竟已经有了开端,保险公司敢于“吃螃蟹”;另外一种意见是,“绑架险”的面世和所谓“绑架者的嚣张气焰”等说法风马牛不相及,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绑架活动能不能发生、发生后能不能对人质造成伤害,涉及的因素很多。那种“增加社会不保险”的说法属于主观臆测。

  业内人士表示,该险种刚推出时“敲锣打鼓”,可目前却是“门可罗雀”,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们的传统观念在作祟,认为投保了“绑架险”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价,这样将更引来绑架者的“关注”。

  但是,在存在很不安定因素的当代社会,不是说我们不愿面对绑架事件,绑架风险就不存在了。事实也证明,在全球范围内恐怖主义并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因此,作为民众我们应该提高保险意识,懂得自我保护,不能轻视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2

  道德风险怎么防?

  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理赔难是制约该险种的“瓶颈”。绑架的核准非常难,这也就为保户制造“假绑架”提供了土壤,存在骗保骗赔的风险。这些问题都会影响这个新险种的销售

  国内首批“绑架险”已诞生,美亚、太平洋和民生人寿3家推行了这一新型险种。这也反映出百万富翁不断增加的同时,犯罪案也在急剧增加。

  “绑架险”这个险种是一种创新,但面世后为何却遭遇尴尬。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理赔难是制约该险种的“瓶颈”。民生人寿销售人员向记者道起苦经,“绑架的核准非常难,这也就为保户制造‘假绑架’提供了土壤,存在骗保骗赔的风险。这些问题都会影响这个新险种的销售。”

  太平洋保险的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绑架险”确实存在道德风险。但他同时强调,只要是险种,都存在道德风险。其实,从保险业出现的那一天起,道德风险就随之而来。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发生于投保人为骗取保金,故意制造事故或者坐视事态扩大而不制止。在开发新险种时,保险公司对这一险种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应制定相应的对策,尽可能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在认定是否是绑架案件的问题上,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因为取证调查相对容易,他们没有与公安机关联系过。对此,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没有法定的侦查权,他们对绑架案的认定不具权威性。“这样就不能排除‘诈保’的可能性。”

  而法律界人士认为,险种所涉及的医疗费用仅指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硬伤”的治疗费用,但对被绑架者心理和精神伤害的赔付内容却言之不详,这也将是绑架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盲点。

  富人们最担心的就是他们的联系方式被外泄,这往往也是他们遭绑架的原由之一。针对目前保险公司代理人外泄保户资料的现象,专家提醒保险公司,一定要把客户资料看好,别一不小心和绑匪“共享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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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金谁来解决?

  歹徒绑架人质是冲着赎金来的,而这款“绑架险”却只注重对事发“后果”的赔偿,对最关键的赎金却说了“不”,这让富人们在购买该险种时犹豫不决

  提起“绑架”,自然而然会联想到“赎金”问题。当“绑架险”在国内出现时,就有人得出结论:“绑架险”能有效解决赎金问题。但记者发现,上述几款“绑架险”却对赎金只字不提。

  一家保险公司的人士这样解释,“考虑到国内的法律及社会环境,赎金问题尚属法律空白,没有适用法律。”据他所说,由于绑架事件在国外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因此有关赎金方面的法律比较完善。国外绑架险除了保障意外死亡或残疾外,还根据投保人投保额度,保障用来解救人质所需支付的赎金。

  歹徒绑架人质是冲着赎金来的,而这款“绑架险”却只注重对事发“后果”的赔偿,对最关键的赎金却说了“不”,这让富人们在购买该险种时犹豫不决。

  保险公司的答复是,连赎金都可以支付,无异于在纵容绑架。“绑架险”这种特殊合同保障的是投保人遭受绑架、恐怖活动受到伤害后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保金。保金和赎金完全是两种性质。

  业内有种说法,如果保险公司保“赎金”,那么就可能助长绑架者寻找将参加保险的人作为绑架对象,而由于被绑架者已经有保险,其家属就可能不愿与警方合作,而是自己进行处理,并很快地向绑架者支付高额赎金,从而可能加剧绑架活动的泛滥。

  一位从事保险教育数年的大学教授告诉记者,“在我国,保‘赎金’很难实现。‘绑架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遭到‘绑架、恐怖活动’,‘赎金’不属于保险标的,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考虑到国内的法律及社会环境,也考虑到保‘赎金’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保险公司不应也不能支付。”

  4

  市场前景未卜?

  “绑架险”能否真正打动中国富人们的心?推出此险种的保险公司和业内专家的观点迥异。前者的态度显然是乐观的。后者则认为“绑架险”前途未卜,可能遭遇叫好不叫座的命运

  “绑架险”能否真正打动中国富人们的心?推出此险种的保险公司和业内专家的观点迥异。前者的态度显然是乐观的。后者则认为“绑架险”前途未卜,可能遭遇叫好不叫座的命运。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表示,“绑架险”应该很有卖点,此险种针对经营管理中身价较高的群体,有极强的目标性,市场前景不可低估,但重要的是把规模做起来。他认为,要将“绑架险”的市场潜力完全开发出来,需要积极营销,加大宣传力度。当然,“绑架险”是否能叫座,也和经济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息息相关。

  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多数学者认为“绑架险”前景不一定看好。他们认为,虽然目前很难判断这一险种的销售效果如何,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险目前还难以被国人所接受,市场空间有限。专家得出这一结论的一个理由是,投保此险说明被保险人应该有很高的收入,而大多数人都不愿露富,这就使保险人陷入一个尴尬的局面。

  也有学者认为,“绑架险”在国外被称为“富人险”,是小险种,购买该险种的人一般收入较高。据分析,国内经营管理人员虽多,但遭遇绑架等暴力伤害的情况属于绝对小概率。按照“大数法则”而言,如此极小概率的事件不能作为推出新险种的依据。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郝演苏教授告诉记者,“保险就好比做买卖,要看投入进去有多大价值,‘绑架险’在中国是否有普及的意义耐人寻味。”

  当然,保险公司也免不了招来“绑架险”有炒作之嫌的质疑。对此,上述3家公司都予以断然否认。他们认为,保险公司推出这一险种的市场行为是否得当,要看其是否合法,既然“绑架险”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自然无可厚非。

  为此,记者采访了沪上几家保险公司,他们称公司方面并没有打算在近期推出这一险种。“推新险种还要考虑风险问题,销售市场可能很大,但赔付的可能也大,所以需要权衡。”

  针对是否会购买“绑架险”,企业经营者说法不一。某民营企业高管沈先生告诉记者,如果险种合适,可以考虑购买,毕竟这不仅是为了个人,也是为了家庭和企业着想。但他同时告诉记者,鉴于自己对“绑架险”一无所知,需要等相关保险公司详细介绍产品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

  而另外一个接受记者采访的IT企业高级主管则表示对“绑架险”不感兴趣,“化解企业和个人面对的风险,必须事先做好防备,与其买保险,不如请保镖。”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22日 第二十版)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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