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外经贸贸管字函[2005]027号各有关出口企业: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及时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我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正常进行,我处已安排有关签证人员16、17、23、24日双休日坚持岗位,受理、签发出口企业申领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特此通知附件:如文贸管处2005年7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及时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关
于做好纺织品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根据部领导的要求,商务部将于2005年7月15日启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签发管理系统,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发证机构自7月15日起受理并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为确保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签发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发证机构有关人员7月16、17日坚守岗位,7月23、24日也要安排人员值班,受理、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纺织品出口渠道的畅通。特此通知商务部办公厅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信息来源:福建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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