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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动力区审批事项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2:22 商务部网站

  审批事项:音像制品(录音带、CD唱盘、唱片等录音制品)审批机关:区文体旅游局审批对象: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审批依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审批条件:附件审批程序:附件是否收费:不收费依据黑财函[2002]29号(黑文函[2001]70号国务院(国办发)2001)21号文件规定收取60元许可证工本费。办理负责人:吴凤亭、王忠斌监督电话:2137117 2124277

  (信息来源:动力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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