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实习工作的通知》,2005年我区将继续实施1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计划,选派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上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培训实习时间为一年,培训实习对象为2005年应届宁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这是我区第三年实施培训实习计划。
据介绍,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0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8月1日至5日就近到
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9月初组织就业培训,按照兼顾所学专业和食宿方便的原则,就近安排到县以上事业单位培训实习。培训实习期间自治区财政厅按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财政将补助经费直接划拨到自治区和五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实习专用帐户,各地人才交流中心要为毕业生建立个人银行卡。
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和各市人事局负责。各地人才交流中心为培训实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代办集体户口等服务;毕业生实习期间计算工龄,由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装入本人档案。培训实习期间,毕业生可在实习单位实习,也可到其他单位择业。毕业生因故离开实习单位,财政补助随即停发。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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