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通讯员陈孔霖/苏方顺
本报讯本月中旬,在宁德霞浦发生一起渔民因误食有毒织纹螺导致死亡的悲剧,日前我省工商局已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须在辖区范围内暂停销售织纹螺,并加强对农贸市场、海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巡查力度。
据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死亡的渔民来自福州长乐,在宁德霞浦溪南镇老鸦头一带打鱼为业。7月14日上午,他在吃午饭时,将自己捕捞的一碗织纹螺吃掉大半,下午5时左右,开始出现手脚发麻、呼吸困难等症状,家属便立即找来当地医生,经初步检查,其是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10分钟后,该渔民开始呕吐,全身发软,于是被家属送溪南卫生院。当晚7时40分左右,被紧急转往霞浦县医院抢救,因神经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省工商部门闻讯后,第二天立即发布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织纹螺,加强对农贸市场、海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巡查力度,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消费警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提醒
织纹螺中毒尚无对症解毒剂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称,夏季是织纹螺最鲜美的时期,也是河豚产卵和赤潮多发期,织纹螺因食用河豚卵和赤潮产生的毒素,而带有麻痹性贝类毒素。
这种毒素在酸性条件下稳定,遇热不分解,并不被人的消化酶所破坏。其毒理作用为阻断神经传导所必需的钠离子进入神经细胞和骨骼肌细胞,导致神经系统传输障碍而产生麻痹作用,目前尚无对症解毒剂。为此,大家切勿食用织纹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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