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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验检疫局昨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6:53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夏小燕) 深圳检验检疫局从昨天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该局提醒深圳相关企业可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以此拓展东盟市场。

  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规定,自2005年7月20日起,除2004年根据“早期收获方案”计划已实施降税的农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中国和东盟将正式按照《货物贸易协定》规定的时间表,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
000个税目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老成员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E)的惟一指定政府部门。自2005年7月2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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