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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最低罚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0:3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昨日,省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今年下半年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邮政等五类行业的垄断性行为开展专项执法。

  据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有关人士介绍,前几年我省有部分地区的自来水及煤气公司,
要求用户交纳“保底费”,也就是用户没有使用自来水及煤气,也要交纳一定的保底费;还有部分农村在电网改造过程中,存在电力部门限制用户须到指定经营场所购买设备的行为。介于此,今年我省将为期半年对这些垄断性行为进行监管。

  据介绍,此次重点查处的垄断行为主要为: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等。

  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泵、阀、管等商品,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给水工程施工服务,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

  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燃气灶具,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

  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强制购买保险或者参加保价运输,强制用户到其指定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

  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仪礼品服务,强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商品,强制保价和保险,在用户邮寄包裹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裹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包裹物,在用户承兑汇款时强制用户按取款比例参加邮政储蓄或征订报刊等。

  据介绍,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对以上五类行业的垄断行为进行制约,违反者工商部门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视其情节轻重,处于5万元~20万元不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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