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迅
【金陵晚报报道】昨日,华联综超(600361)推出了自己具有创新形式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3股,若公司近两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5%,非流通股股东将按10:0.7的比例追加支付对价。至此,42家第二批试点公司中仅剩下中孚实业(600595)一家未公布方案。
在华联的股改方案中,值得注意的是“追加支付对价”这一股改创新。
按华联的说法,如果04至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5%,即净利润未达到15082.88万元;或者05年或06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那么非流通股股东就会按照10股送0.7股的比例,无偿向追加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而原非流通股股份则无权获得追加支付的对价,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大约总计700万股。
其大股东的承诺: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24个月内,不通过上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股份;在前述24个月锁定期之后的24个月之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每季度不超过总股本的1.5%,24个月总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0%;在前述项界定的24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元/股。
记者注意到,华联综超在停牌前的股价为8.09元。还有一点就是方案实施后的2个月之内,如果股价低于6.2元,华联集团将增持股票,投入资金累计不超过3亿元,增持规模累计不超过其总股本的20%,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
华联综超的证券事务代表周剑军告诉记者公司之所以与其他公司不一样,而推出自己的股改创新方案,主要是有两点原因:一是公司对自己未来的业绩增长非常的看好,二是要通过这个对价方案使流通股股东对公司充满信心。
记者就大股东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保证提出疑问时,周剑军解释这个承诺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到时大股东无法兑现承诺,那么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大股东。
世纪证券南京营业部的齐锦海认为现在流通股股东都在被动地接受这些对价方案,股市目前下跌的那么大,流通股股东损失在不断增加,10送5以下的方案都不能算是好的方案。
(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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