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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8月执行新规定客运经营者须为旅客投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7:52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来自交通部的消息称,《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从8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客运车辆经营者要为旅客投保责任险,不按规定履行者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
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有上述行为之一,将被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静)

  《市场报》 (2005年07月2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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