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北京拟改变经济适用房销售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陆昀北京报道】最近几天,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动议,即改变现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办法。

  据悉,该动议与现行办法的主要变化是销售对象和销售方式的改变。新办法拟将销售对象划定在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文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同时,要将过去由开发商进行销售的方式改为分片、分区销售,将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放到
区里。

  记者从北京市开发办得到印证,有关部门近日确实正在草拟经济适用房销售新办法,但由于目前该“办法”尚处于讨论稿阶段,不便透露具体内容。拟定后的新办法尚需经过市政府审批,具体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

  显然,如果按上述方式销售,销售对象的指向更加明确了,由于分片分区销售削弱了开发商的权利,对部分倒卖房号的开发商是一大遏制,也有利于严格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

  据了解,对即将改变的销售方式,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大多认为,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作为开发企业房子卖给谁都是卖,从这个角度上说影响不大。但这些企业普遍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本身销售利润比较低,回款不及时,会使企业承受过大压力,为防止资金占有时间过久,在回款期限上政府应该有相应的规定。(20B8)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