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至此,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的股改方案已全部亮相。
中孚实业股改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和给予现金补差权相结合的方式作为对价,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该方案的核心是,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中孚实业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同时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实施时间为第20个交易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控股股东豫联集团还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挂牌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
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于6月19日正式启动,42家试点公司试点方案除了占据最大比例的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的对价支付方式以外,派现、缩股、权证等方式也在第二批试点过程中得到应用。(清香)
鑫富药业修改方案
每10股流通股获送4.5股
鑫富药业今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将原定流通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3股的对价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5股。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申光贸易还补充了一项特别承诺,即除了原已承诺的其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外,申光贸易还追加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若公司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未能达到或超过22元/股,即使在前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其持有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另外,公司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由原定的7月29日延期至8月5日。(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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