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欧盟委员会7月13日称,不打算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这之前,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国一年前提出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初步评估结果,结论是,由于中国在欧盟规定的5条标准中有4条尚未达标。欧盟执委会首席女发言人弗朗索瓦兹·勒·贝尔说,目前还不清楚中国何时能符合欧盟市场经济国家标准。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很难给一个明确的期限
。
欧盟的这一表态无疑对那些期望欧盟能够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人浇了一盆冷水。关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国内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来说非常重要,因此要全力以赴地争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由该问题而引发的国外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指控等;另一种则认为,中国已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无须别国承认,因此不要刻意去争取。
我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失偏颇。在当前西方主宰的国际贸易体系中,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能够争取尽量去争取,但是,切忌使这一问题沦为某些国家要挟中国的“武器”,对一些国家欲以此漫天要价,我们要坚决地说不。
回顾中国陷入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困局,虽有外因,但根源还在于中国加入WTO承诺本身。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款同意其他成员国可以在中国加入WTO后15年内,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使得他国能以该条款为牌,向中国索取更多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既然是承诺,不管它有多么不公平,也应该遵守。这关系到国家的信用问题。但是,我们应该向国际社会广泛宣传,中国争取其他成员国早日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不愿意履行入世承诺,而是在既定的规则和承诺内容下,中国根据自身经济建设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迁,减少“双输”,增加“共赢”的一种努力。
另一方面,尽管我们有承诺,但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过程中,不能任由其他国家单方面来评判和决定中国的“入市”。这是因为,评判一国经济的市场化或自由化程度,它的一个显而易见的缺陷在于,并无任何权威的国际组织对此拥有国际管辖权,这就使得欧美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标准,在具体执行时具有非常大的任意性,甚至和WTO本身就贸易倾销和保障措施方面的规定并无关联。因此,如果任由欧美对中国整体经济运行进行市场化程度的评判,其潜在危险是,使得一桩并无国际管辖权的事情,通过美国或欧盟的所谓评判,赋予了它们国内法以治外法权性质。在这种单方面认定的情况下,即便中国通过构建所谓市场化综合评判指标来抗辩,也无济于事。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他国家之所以在重新确立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在于我们的市场体制不完善,还有许多问题未解决。虽然从商品和服务价格来看,基本由市场决定了。但是,生产要素市场还存在薄弱环节,市场化不够;政府职能转化也不到位,特别是离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作为市场机制微观基础的国有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同时,也需要按WTO规则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经济市场化进程。
我们不能怨天尤人,被动等待别国的裁决,而应利用自己经济地位的上升,尤其是巨大的市场优势,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他们进入中国市场的急切心情和竞争态势,把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作为谈判自由贸易区的一个前提。总之,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一个原则是,我们自己不能因急于得到别人的承认而受制于人。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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