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湖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2005-2007)规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9:18 商务部网站

  我省正处在全民奔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的指导,增强整规工作的规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全国整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状况,编制本规划。

  一、整规工作现状

  (一)“十五”前四年整规工作回顾

  根据国务院2001年《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全省整规工作从2001年4月至2004年底,先后开展了34项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以食品药品、血液血浆、农资、建材、建筑、文化、税收、旅游、烟草、拼装汽车、汽配、打击地方保护主义11个为工作重点,有组织、分步骤实施专项整治。四年来,全省整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40多万个次,检查各类企业300多万家次,查处各类经济案件50多万起,总案值50多亿元。

  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整规治本工作也取得明显的进展。一是加大整规工作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整规舆论氛围。四年来,全省各宣传媒体专题宣传报道5万多篇(次),各级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00多场,编发宣传材料1000多万份,编发各类简报万余期。全省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万多件。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2001年以来省级出台有关整规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25件,修订有关地方法规、规章30件,废止11件,以及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为整规工作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三是执法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牵头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专项整治协调联动执法机制,进行了综合执法试点;出台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及时做好经济案件的移送。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公开办事程序,设立公开办事窗口,“金关”“金卡”“金税”“金汇”广泛应用,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中介机构信用和个人信用等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有序地进行。

  经过2001年以来四年的努力,全省整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严厉惩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出台;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整规工作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了保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4年10月,得到了国务院整规工作督查组的肯定评价。

  (二)当前整规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全省整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场经济秩序呈现明显好转的同时,不可忽视当前我省的整规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1、市场经济秩序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偷逃税款、骗税骗汇时有发生;虚假广告、商业欺诈行为花样翻新;食品消费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价格存在虚高现象;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重;“黑网吧”打而不死、死灰复燃;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等等。

  2、整规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不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不够;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应用不够。

  3、整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犯罪手段更加狡猾;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新经济秩序需要长时间探索和建立。

  4、整规工作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多头执法、滥用职权现象;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不够;整规办机构需要调整,力量需要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围绕发展抓整规、抓好整规促发展的方针,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逐步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以制度建设为主,着力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公平的竞争机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

  (二)基本原则

  全省整规工作在总体把握上,要认真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整规工作与促进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把打假与扶植优质品牌、优势企业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把整顿规范经济秩序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改善政务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把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与法制建设、体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方法上,要切实抓好深入开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的基础之策、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行为的有效之策和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治本之策,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综合治理。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在2001至2004年持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整规工作,到2007年,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基本遏制;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经济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主要犯罪分子依法得到严厉惩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地方性法律法规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管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基本得到规范,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并不断规范。

  (二)工作内容

  2005至2007年整规工作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20个整治专项和牵头单位是:

  1、食品专项整治。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

  2、药品专项整治。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3、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由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其中,保护商标权由省工商局负责;保护著作权由省版权局牵头;保护专利权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保护植物新品种由省农业厅负责;海关保护由长沙海关负责。

  4、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由省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其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由省工商局牵头;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由省卫生厅牵头;打击商贸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由省商务厅牵头。

  5、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由省卫生厅牵头。

  6、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由省工商局牵头。

  7、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和渔机渔具等农资产品,“毒鼠强”专项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

  8、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黑心棉”专项整治。由省质监局牵头。

  9、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电力设施等8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

  10、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由省建设厅牵头。

  11、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2、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由省物价局牵头。

  1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由省国税局牵头。

  14、整顿和规范中介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财经纪律。由省财政厅牵头。

  15、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包括网络文化、音像市场、娱乐演出市场等。由省文化厅牵头。

  16、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由长沙海关牵头

  17、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非法垄断,成品油市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由省商务厅牵头。

  18、整顿和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

  19、整顿和规范旅游服务市场秩序。由省旅游局牵头。

  20、诚信湖南建设。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

  20个专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三年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实现好、维护好、代表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2)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建设诚信湖南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整规工作,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措施,也是树立我省良好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实现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设诚信湖南的重要内容。(3)充分认识整规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2001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决定》明确提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项长期任务、永恒主题”。温家宝总理曾经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是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吴仪副总理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场永不言收兵的战役。”当前我省市场秩序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生产安全上还存在不少隐患,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商业欺诈、失信无信等行为仍然比较严重,市场秩序混乱的深层次原因还远没有消除。只有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不断地整顿、规范,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市场秩序的法制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责任感,深入持久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整规工作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的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各级整规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重视整规工作,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各专项整治平台完善整规工作制度,形成牵头单位大胆负责,主动协调,其它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按照整规工作“五不放过”要求建立和完善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专项整治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专项整治方案都要量化工作标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落实案件、举报件查处责任制,明确案件查办主体的责任,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案质量;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三)严格执法,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有法必依,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整规办和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果。各级整规办、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加强督查,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对大要案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即国务院和省政府督办的大要案没有查结的不放过、各类举报投诉提供的重要线索没有查清和处理反馈的不放过、各类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纠正和查处的不放过、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没有依法追究责任、首恶分子该重判没有重判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没有追究的不放过,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建立整规工作举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重视举报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予以有效保护。

  (四)加快立法,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整规法规,促进整规工作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对于加强市场监管亟需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各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2005—2007年出台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建议意见,抓紧立法调研,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立法要作为重点,优先安排计划,抓好进度,加强协调,加快立法步伐,促进有关地方法规规章的尽快出台。加快制订地方性标准和专业性技术规范,以此调整经济活动行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的需要,抓紧调研并提出标准草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协调,加快进度,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颁布实施。

  (五)深化改革,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建设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理顺职能,明确职责,继续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扩大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食品安全、农村市场等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整规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管执法体制。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把行业协会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平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优先在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组织,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共存的自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渠道,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数字湖南”项目成果,全面推进电子信息监管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地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六)加快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快建立信用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的精神,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坚持宣传教育与法规制度相结合,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中介机构信用体系。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信用征信、评价、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征信机构和信用信息网络,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加快制定出台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特别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征信有关规章制度和征信机构。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实施对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行业和企业诚信建设试点。加快信用征集披露立法,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监督制度。开展行业和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把企业和行业自律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

  (七)加大力度,进一步搞好整规宣传工作。舆论宣传是整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围绕年度整规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充分认识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危害,自觉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坚强后盾。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省整规办定期向省各主要媒体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发出整规工作宣传要点,指导整规的宣传工作。重点开展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规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湖南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