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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调整汽车报废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4: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针对目前的汽车市场,商务部正在考虑会同有关部门,对现有汽车报废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调整。”昨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培训会在温江举行,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在会上透露上述消息。

  陈林还透露,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我国二手车交易将进一步开放和完善。其中,一个最核心的做法就是用发票来对二手车交易进行规范。统一的发票将作为相关部门对车辆过
户的重要依据。

  据透露,有关二手车流通的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出台,该办法对我国二手车的交易将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谈及汽车配件流通领域时,陈林表示,对于汽车零配件,以后必须要注明相关品牌的标识。本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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