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众多纺织厂商还没来得及为中欧纺织品贸易“化干戈为玉帛”舒一口气,欧盟紧接着就开始对中国的两种劳保鞋展开反倾销调查;就在中美纺织品贸易磋商尚无结果时,7月初加拿大一个名为“团结起来”的劳工组织也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出申请,欲对中国9类服装实行“特保”……
在频频发生的贸易争端中,一个个曾经似乎不那么重要的组织———行业协会,越来
越多地走上了前台。现实要求它们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对外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诉讼和谈判中发挥对话主体的作用,对内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以维护企业、整个行业乃至国家的利益。
然而,按照目前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情况,它们能够完成被赋予的使命吗?
“沾光”与“压价”
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应对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单个企业“没人愿意出头”,另一个棘手问题是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出口配额而相互压价、相互毁誉、恶性竞争
当某个行业的某类产品遭遇到反倾销调查时,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应对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单个企业“没人愿意出头”,而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主们“让人家出头,我跟着沾光”的思想。
曾因2002年成功应对欧盟打火机反倾销而在国内名噪一时的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会长周大虎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第一次听说“反倾销”这种事,大家都认为到国外去打这个官司时间、精力、财力投入大,而胜诉机率小,所以一连十多天,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话,最后是他这个会长带头,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去做其他企业主的思想工作。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秘书长王宇也深有感触。他曾经参与组织浙江企业应对欧盟长丝纤维布反倾销调查,当时他们在浙江针对相关企业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最后只有56家应诉,另外800多家企业都放弃了。他认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的出口量小,该产品不是他们的主营产品,但更重要的是,相当多的企业存在“让人家去打官司,赢了自己沾光,输了也没什么损失”的侥幸心理,不愿意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义务。
行业协会要面对的另一个棘手问题是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出口配额而相互压价、相互毁誉、恶性竞争。
根据美国海关统计数据,中国对美出口被设限的三类袜子截至5月5日已用掉配额总量的85.1%。据6月2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等敏感紧俏类别中国海关统计的清关率已近100%”,这意味着这些类别对美直接出口数量已接近设限数量的100%。
造成一年配额半年用完的直接原因正是相关企业之间非理性的竞争方式。大多数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产品,像纺织品、鞋、打火机等等,都具有“两低”的特点,一是附加值低,二是价格低。由于中国的产品价格低,冲击了国外对应产品的市场,使得相关行业利益受损、失业增加,因此他们提出反倾销调查,对中国产品设限。而中国的企业因为出口数量受到限制,单个企业为了眼下能争夺到配额,把原本已经很低的价格压得更低。设限的原因是价格低,设限后的结果却是价格更低,单个企业为了自身短期的利益而使整个行业陷入了更加被动和不利的境地。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赵黎青教授指出,这些情况正说明了中国行业协会还不发达,相对于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还很不成熟。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行业协会的组织、制度建设不健全,比如因为行业协会没有明确规定有关投入和收益的制度,谁投入多少、收益多少大家都不知道,当个体企业主面临这种极大的不确定性时,产生“赔了是自己的、赚了却是大家的”、进而想“沾光”的思想就不难理解了。在个案中,少数带头人往往承担了很大的风险,这种依靠个人的觉悟是难以长久为计的。同样,行业内各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也需要严格、公平的制度来保障。二是行业协会的覆盖面不广,代表不了整个行业。因此在必须协调各个企业利益来维护全行业利益时显得力不从心。
赵黎青告诉记者,一些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应比较成熟,一般都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入会企业的投入有相应的回报,有的行业协会实行分级的会员制,根据企业所做贡献的大小享受相应的服务;而且他们的行业服务都是由行业协会来提供,碰到事情一起解决,受益惠及整个协会,如果哪家企业不参加,就非常孤立,在整个行业中很难立足。
他认为,国外行业协会除了自身发展成熟外,还有政府支持作为强大后盾,而中国行业协会力量分散,政府支持虽然有一些,但没有制度化、规范化,并且更多地是从政府工作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因此两相较量时,我们很容易处于下风,一些该得的利益争不回来。
体制问题朝夕难改
不论是官办协会还是民办协会,其现状都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官协与民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常常使中国在国际交往、国际谈判中处于被动、尴尬的地位
官办协会多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对于企业的要求反应不灵敏,民办协会的特点是灵活,自愿组织,有动力,能代表自己利益,但是受政府的管理、限制较多
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2002年中国新批行业协会数占新批社会团体总数的44%,2003年这一比例达到了51.8%。
尽管近年来民办协会发展迅速,但代表中国行业协会主流的仍然是官办协会———目前中国292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全部为政府创办。像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就属于此类,王宇告诉记者,该协会是中国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成立于1988年,是直属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延伸政府管理职能,协调、指导行业发展。
赵黎青认为,不论是官办协会还是民办协会,其现状都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官办协会由政府部门改编而来,有的就是行业主管局换个牌子,思维方式、管理方式却没那么快换过来,官僚化比较严重。从根本体制上来说,官办协会多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对于企业的要求反应不灵敏,更多代表的是政府的延伸,而不是行业企业。另外,在政府机构改革时,能干的一般都留在政府部门,而把一些不太行的、快退休的安排到行业协会,因此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种种因素相互作用,使得官办协会“政”“会”难分,在碰到现实矛盾时缺乏动力、力不能及。民办协会的特点是灵活,自愿组织,有动力,能代表自己利益,但是受政府的管理、限制较多,所受到的待遇与官办协会差别较大。例如它们开展活动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但因为它们与政府内部关系不多,沟通渠道有限,被批准的也就有限。而如果政府要组织相关活动,会先给官办协会,因为官办协会与政府联系较多,有的工作人员就是前政府官员。
他还指出,行业协会内部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地位不对等的现状亟待改变。相关统计显示,在行业覆盖率方面,292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在管理范围上,多数仍停留在系统内
部,79%的协会民营企业会员不超过50%。而近年来增多的贸易争端主要是由于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而并非是国营企业,因此行业协会不仅要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更要能代表民营企业的利益。
另外,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地一业一会”,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一个行业,只允许登记注册一家行业协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井华认为,这一制度使行业协会在成立上存在着明显的“先发优势”,即谁先在法律上取得合法地位,谁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本行业的合法代表人,不再有其他竞争的存在。这容易造成协会养尊处优和不思进取的思想,不利于协会自身的发展。赵黎青也表示,这实际上是保护了落后,应该引入一定的竞争性,允许一地一业有多家协会成立,只要不重名即可,不同的协会之间可以竞争、可以联盟,使行业协会有一定的开放性。
由于中国行业协会存在着官协“官气”难去、官协与民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常常使中国在国际交往、国际谈判中处于被动、尴尬的地位。赵黎青告诉记者,像中国的工商联、贸促会,里面的工作人员有的就是享受的公务员待遇的,有的人与国外行业协会的人打交道时,介绍自己是“局级干部”,对方根本就不明白。周大虎也说,他们刚知道欧盟的打火机反倾销调查时,最先有的念头就是“找政府去”,可是一问才知道,这是企业与企业间的行为,政府是不能介入的,而单个企业力量薄弱,所以最后大家商量由行业协会出面联合会员企业应诉。赵黎青解释,在国际事务中,惯例是“官对官、民间对民间”,当事情发生在“民对民”层面时,对方是不能接受“官代民”的,而由于中国在这一方面的薄弱与缺失,往往使对方难以找到可接受的谈判对象或对话主体。
行业协会改革进行时
行业协会改革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理好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协会不能再是政府的从属机构,政府应对协会的发展提供支持,但这种支持不是直接的指导,而是从法律、制度上给予保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
现实迫切地需要行业协会尽快地发展壮大,而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行业协会也必定会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而获得新的发展。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井华认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政府的职能也必须进行相应转变,这带来了政府机构改革,要求政府机构按照转变后的职能精简、归并,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格局。政府缩小后,转移出来的行业管理职需要由行业协会来承接。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后,不仅国际交往越来越密切,而且贸易争端也不断增多,怎样为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和服务,怎样组织相关企业申诉应诉、准备证据以及公共游说、抗辩等等,都迫切地需要行业协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该局副局长李勇进一步指出,在现代社会中,企业、政府、民间组织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市场经济国家发展的实践表明,所有制经济、利益主体、社会组织等的多样化,必然激活民间力量,导致民间组织的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引导得好、发展得好,将有利于中国发展市场经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王宇告诉记者,5年前他们协会的宗旨还是“协调、指导、咨询、服务”四个词,现在已经转变为“服务”为主,并且部室、工作人员、工作性质等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对于贸易争端,他们一方面加强了信息服务,国外设限产品的种类、海关的清关率等都及时通知会员企业;另一方面则加强了法律服务,现在他们对口联系了几十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为应诉企业提供便利。而他们的另一大任务就是加强国际间交往,组织企业参加国外的经济活动,也在国外组织我们企业的活动,帮助国内企业更多地走出去。目前他们正加紧筹划将于今年11月在澳大利亚举办的“第五届澳大利亚中国纺织服装展”。
他还认为,与国外比起来,目前中国企业的国际参与意识明显不强。很多企业主,十多年前还是个体户,在街头摆摊,近几年迅速地发展起来,还来不及适应这其中的变化,他们与国外接触不及时、信息也比较闭塞,碰到贸易争端时主动性比较差。而国外的企业主会主动地参加各种多边活动、学术会议等,甚至有人在
发生贸易争端时会以个人名义写抗议信给对方国家的领导人,只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他们做什么都是可以的。他表示,怎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缩短中国企业在这方面与国外的差距是他们面临的一个主要任务。
温州服装商会外贸分会会长吴一亨告诉记者,协会成立两年多来,温州做外贸服装的600多家企业已经有252家参会。尽管成立至今,他们还没有遇到具体的贸易争端事件,但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他们下足了功夫。一方面他们定期请有关专家给会员企业开讲座,告诉企业如何应对贸易摩擦、怎样走出去,另一方面他们制定了会员企业互相之间不允许压价的行业规范,如果有企业违规,将会通过内部平台进行相应的处理,告知所有会员企业,并在内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另外,他们还和温州质监局挂钩,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例如欧盟对进口服装的“绿色”标准很严,企业产品有时会因为布料中某种染料的某个成份超标被“卡”,而企业主也难以及时知道标准的更新、变化,协会及时进行技术跟踪,请质监局为企业产品作相关检测,有问题在国内及时解决,避免了产品出口后被欧盟查出有问题而被罚款、退货等。
“马上我们又要开年会了,这次会上我们会继续向会员推广我们的服务。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为会员企业办实事,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我们中间来的。”吴一亨自信地对记者说。
为了摸清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情况,2004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等8家单位赴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进行调研,调研报告反映出,这些地区已经和正在积极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之路。在管理体制方面,不论是上海的“三元”模式、广东的“准一元”模式,还是深圳的“新二元”模式,都从给予行业协会更自由发展空间的角度对原有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二元”模式进行了改革。限制竞争的“一地一业一会”制度也在深圳市有了突破,同时深圳还取消了原来行业协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发展会员有地域限制的规定。上海则健全了行业协会的退出机制,规定不能代表会员利益和缺乏行业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应自行解散,或由政府引导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一些长期不开展活动、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业协会,也予以撤消登记。这些体制上的突破,为行业协会的发展引入了适当的竞争,也突出了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具有的民间性、自律性、公益性。
赵黎青教授认为,这种改革无疑将使中国在参与国际竞争时更有力量,但行业协会总体上的情况离现实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改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他强调,行业协会改革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理好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处理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要让协会与政府脱离关系,而是协会不能再是政府的从属机构,政府应对协会的发展提供支持,但这种支持不是直接的指导,而是从法律、制度上给予保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同时,协会还应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密切与企业的关系,真正成为企业的自主联合体。
中国行业协会就形式而言,古代就已存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有了手工业行业协会,称“行会”或“行帮”。像“晋商”、“徽商”这些古代行业协会也曾在历史上名咤一时,但那时的行业协会是适应简单商品经济的产物,排斥外来同行,维护本地行规行约,严格限制自由竞争,具有典型的封闭性,与现代意义的行业协会有本质区别。中国现代意义的行业协会诞生于清朝末年。洋务运动催生了现代民族工业,为了振兴民族工业,工商界人士成立了现代意义的商会。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国解散了所谓的旧商会,成立了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工商联。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20多年的计划经济时代里,行业协会成为空白。
198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4年之后,国务院决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大型经济行业进行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组织管理的试点,批准成立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10多家行业协会。以此为新起点,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伴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从1982年试点至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前,为官办阶段,行业协会发展缓慢,一般有事业编制和财政拨款;二是从1993年至2001年中国政府机构与职能改革结束,为官办、民办并存阶段,行业协会发展迅速,并且随着民营经济的壮大,民办行业协会开始出现并逐步增多;三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中国官办行业协会改革的兴起,以及民办行业协会的快速发展,行业协会呈现全面快速发展的阶段。<日期>=2005,7,18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19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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