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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动用国际刑警 挽回损失可能性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4:1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 张伟湘

  惠东多家鞋厂老板被骗案震动了当地警方,现在老板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损失、工人的工资如何才能挽回?法学专家认为,老板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处理,但是,前景却不容乐观。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博士认为:第一种途径是遭受损失的鞋厂老板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侦查,如果确定属于诈骗,警方可以对涉嫌诈骗的韩国商人采取行动。如果韩国商人在我国境内,警方可以迅速对其采取行动。但是,如果韩国商人在韩国或境外,我国警方对其采取行动的效率就大大降低了,除非我国与韩国有司法协议,可以引渡或由韩国警方代为捉捕这位涉嫌诈骗的韩国人。

  在我国警方立案后,理论上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捉捕涉嫌诈骗的韩国商人,但动用国际刑警组织的费用要几百万美元,而此次鞋业老板们的损失为2000万元人民币,约折合250万美元。现实情况是,如果不是涉及上亿元的大案,我国警方一般不寻求国际刑警的帮助。

  受损失的鞋厂老板还可以在韩国通过韩国的律师、依据韩国的法律报案。但是,即使是捉到涉嫌诈骗的韩国商人也并不意味着能够挽回损失。因为韩国的大企业、实力雄厚的老板是不会采取这种方式骗取货物的,涉嫌诈骗的韩国商人可能本身就是小老板或“亡命之徒”,行骗所得的钱也许早就被挥霍一空。

  何培华指出,第二种途径是在诈骗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遭受损失的鞋厂老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一是在我国起诉,二是直接在韩国起诉。由于我国没有加入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公约,因此,即使是我国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这份生效判决也不能得到韩国方面的承认,只能作为韩国法院审理时的证据。现实情况是,我国内地法院的判决,在香港都难以执行。如果在韩国起诉,则要聘请当地的律师,昂贵的费用是受损失的鞋厂老板不得不考虑的。

  第三种途径,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前提是受损失的鞋厂老板与韩国商人签有买卖合同,合同上有仲裁条款。由于我国加入了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生效仲裁可以在韩国执行。因此,仲裁不失为一种既省钱、又有效的方式。

  从此案中,鞋厂老板最需要吸取的教训是:同外国人做生意务必要签订合同,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要求外国人预付一部分加工费或支付订金。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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