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权证产品重返股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1: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施行“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权证的定义、种类、发行、上市、履约担保、交易、行权以及违规处罚等作出详细规定。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根据暂行办法,申请在证交所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标的股票在申请上市之日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等等。

  (殷占武)

  (来源:合肥晚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