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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风波是虚惊 饮用啤酒可放心(热点追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0:44 人民网-市场报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21种啤酒甲醛含量全部合格的消息,国产名牌啤酒完全可以与进口啤酒媲美。“好酒不怕巷子深”。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谁掀起了这场“啤酒风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相信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国家对食品领域的统一管理将进一步加强,中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将更加得到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的抽样检测结果,让闹得沸沸扬扬的啤酒甲醛事件总算画上了
句号。但罩在啤酒企业和消费者心中的阴影却未见因这一结果的公布而立刻烟消云散。

  市场方面 反应平静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最终检测结果后,市场各方反应不一。消费者普遍比较平静。前几天,的确有不少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受到了影响。一些人甚至表示,无论国产啤酒是否安全,特殊时期还是少喝为妙。

  其实,消费者的想法更多的只是停留在心理层面,事实表明,对实际的购买行为未造成太大影响。据记者前些天的了解,即使在这一事件的风口浪尖之时,国产品牌啤酒的销售也没有明显的波动。在深圳甚至出现了啤酒销量不降反升的现象。质检总局检测结果发布后,记者再次从家乐福、京客隆等大型超市得到反馈消息:“销售比较平稳,因前些天也没有明显的下滑,现在也就谈不到回升的问题。”

  燕京啤酒集团书记丁广学告诉本报记者,燕京几年前就不用甲醛了,这次事件对燕京不会有影响。他还表示,燕京的海外市场主要在港台和欧美,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青岛啤酒北京地区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啤酒甲醛 有新说法

  16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国资委七部门联合召开“关于啤酒甲醛问题情况说明会”,为国产啤酒“洗冤”,力证国产啤酒甲醛含量均低于国标,可放心饮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此次甲醛风波并不是啤酒安全问题,而是有人在啤酒工艺上提出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争议。

  “不含甲醛的啤酒是不存在的。”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程劲松告诉记者,利用甲醛工艺酿造的啤酒,只要在生产中不出现操作缺陷,其甲醛含量都是很低的。而且,即使不使用甲醛工艺,也不能完全避免甲醛。因为,啤酒在发酵过程中也会由于自身代谢而产生甲醛。在这一点上,国外品牌啤酒和国产啤酒都是一样的。此外,根据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研究和检测证实,天然食品中广泛存在微量的甲醛,像牛奶、果汁、碳酸饮料、香菇和猪肉等。和这些食品相比,啤酒中所含的微量甲醛完全属于低量范围。“所以,关注啤酒甲醛问题,关键是要看啤酒成品中的甲醛含量是否在安全限量标准的范围之内。超过了就是不安全的,反之则可以安全放心饮用。”他说。

  统一标准 增加透明

  与是否使用了甲醛相比,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国家限定的甲醛含量标准是多少。目前,对这一限量存在两种不同版本的说法,一种是≤2毫克/升,另一种是≤0.2毫克/升。记者查阅了有关文件后发现,目前与啤酒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准共有三个:《啤酒GB4927-2001》、《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1981》、《绿色食品啤酒标准NY/T273-2002》。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的郭主任介绍说,《啤酒GB4927-2001》和《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1981》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使用甲醛,也没有对甲醛量的限定。只有《绿色食品啤酒标准NY/T273-2002》中对啤酒中的甲醛含量作出了不超过0.2毫克/升的规定。但这只是农业部的推荐标准,而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此外有传言说,将于今年10月起实施的新修订的2005版《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中,将甲醛的含量规定为不超过2毫克/升。于是,关于两种限量标准的争论喋喋不休。

  新版《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据说从10月开始实施。燕京、青岛等啤酒巨头称自己采用的是绿色食品啤酒标准,按照该标准,甲醛含量被限定在0.2毫克/升。但燕京集团生产的普通燕京啤酒和青岛集团所生产的大优啤酒在标签上标明的执行标准都为GB4927。

  依法行政 防患未然

  针对权威的国家标准处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状态,各方人士呼吁,不仅要在即将实施的2005新《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中对甲醛含量作出明确强制规定,也要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有法可循。

  弥补监管的缺失远比出台一个标准困难得多。一场应急的抽查检测可以迅速平息一场突发事件。但对于企业和消费者,需要的都不仅仅是危机时刻的应急检查,而是做为常态的有效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公示制度。

  就目前已经在实施的几部标准来说,《啤酒GB4927-2001》是国标委发布的,《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1981》是卫生部发布的,《绿色食品啤酒标准NY/T273-2002》是农业部发布的。这种多头管理造成了权限不清,各有各的标准,各有各的法规,既有重叠的,也有疏漏的,重叠处你争我抢,疏漏处风险只能由企业和消费者来承担。此次啤酒风波倘能有助于这种局面彻底改变,则是消费者之大幸。

  《市场报》 (2005年07月18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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